太原市献血条例/第三章 献血与采血第二十二条有效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禁止买卖。禁止非法采集血液。禁止组织他人非法出卖血液。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