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献血条例/第三章 献血与采血第十七条有效市血液中心采集血液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保障献血安全。市血液中心及其设置的献血点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和必要的食品、饮品。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