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献血条例/第三章 献血与采血第十五条有效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和高等院校学生带头献血。鼓励公民多次、定期献血,捐献单采血小板等成分血、造血干细胞。鼓励稀有血型的公民积极献血。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