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优先满足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地下交通、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的需要。

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