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流域内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的保护、节约和利用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水利工程维护和节水投入资金的扶持力度,保障流域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