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三章 审批程序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