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废止

清雪责任人可以将其责任区委托有关专业单位或者他人有偿承担。实施委托的,应当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从事清雪服务经营的专业企业,需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