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一条有效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一定的补助。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