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居(村)民装饰装修住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个人自建房屋和非住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实行袋装收集、定点投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