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第二章 政务信息公开第八条有效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准确、可靠、完整和及时的原则。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