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四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土地转包是将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转移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农户的行为。土地转包,原承包关系不变。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