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有效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编制,应当根据城市人口与规模、降雨规律、暴雨内涝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内涝防治目标和要求,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提高雨水滞渗、调蓄和排放能力。编制城市排水专业规划和建设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遵循雨污分流、压力管线避让重力自流管线的原则。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