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