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