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消防条例/第二章 火灾预防/第三节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隧道运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通风、排烟等消防设施,保持设施完好有效。隧道内应急通道应当设有明显标志,通道门应当便于开启。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