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进入排气污染防治交通管制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