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不按照规定的排气污染检验方法、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进行检验,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