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二条已废止因下列情形之一进行房屋权属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二人以上(含二人)共有;(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