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立法听证规定/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听证/第一节 听证会的提起第六条有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举行听证会的建议,由市人大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研究后,决定是否举行,或者提出意见报主任会议决定。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