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邮政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