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第二章 基本公共服务/第八节 社区建设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拓展社区服务内容,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