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第三章 心理咨询服务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心理咨询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执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二)建立来访者信息保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三)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对其执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进行管理和监督;(四)合理收取服务费用,明码标价;(五)不得以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