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废止

心理咨询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建立来访者信息保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三)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对其执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合理收取服务费用,明码标价;

(五)不得以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