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废止

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心理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医务人员在疾病诊断、治疗服务中,应当按照诊断、治疗的规范要求,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