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第三章 稽察程序第十八条已废止稽察工作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解决稽察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