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第二章 稽察职责和人员第十条已废止稽察特派员和稽察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被稽察单位不得拒绝、阻扰。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