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绿色转型促进条例/第八章 鼓励与奖励第五十条有效实行"绿色十佳"年度单位、人物评选制度。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对绿色转型有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评选并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