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绿色转型促进条例/第八章 鼓励与奖励第四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生态文明奖,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完成绿色转型年度考核目标的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