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绿色转型促进条例/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将绿色转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所属部门的绿色转型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