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第二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立第十五条有效承包方应当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得侵占集体公共用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