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第二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立第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