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安全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电信业务经营者需要进入设置电信设施的场所进行电信设施维护、管理和保护活动的,该场所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给予配合。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