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第二章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第六条已修改市主管部门成立图书馆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市主管部门对下列事项应征询专家委员会的意见。(一)公共图书馆发展规划;(二)公共图书馆网络建设方案;(三)公共图书馆的馆舍建筑设计方案;(四)公共图书馆业务规程;(五)公共图书馆业务工作;(六)公共图书馆管理等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