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第二章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坏公共图书馆的设备、文献资源的,应按规定予以赔偿。附则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