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第二章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第三十条已修改公共图书馆应加强图书馆专业队伍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图书馆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工作人员。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