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
/
第二章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
第十七条
已修改
读者可按图书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书证。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六条
回到全文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