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法规清理、立法解释和立法咨询答复工作,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和程序,保证地方性法规的清理、解释和询问答复工作合法有序地进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