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计量标准与计量检定第十条有效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对被检单位公开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