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政府投资项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科学民主、公开透明;(二)注重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三)立足当前、兼顾发展;(四)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五)集中资金、确保重点;(六)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