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例/第二章 总量指标核定第十六条已废止国家和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的排污单位在未完成整改验收前,不得参与总量指标的交易。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