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六章 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建筑重点用电单位及其年度用电限额。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