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制定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规划,依托高等学校、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展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