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第二章 职业学校与培训机构第十九条已废止职业培训机构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文化职业培训机构和技能职业培训机构,具体等次划分标准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