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已修改本办法适用于南明河花溪水库大坝至乌当大桥段和麻堤河、陈亮河、小车河、市西河、贯城河的水体、设施及两岸绿线范围内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