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
第二条
已修改
南明河流域应当科学治理、加强保护、严格管理、合理开发、发挥综合效益。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一条
回到全文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