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已废止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