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未履行相关职责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予以通报。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第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