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已修改

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行政管理事项。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行使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责,但应当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管理职责。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