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森林建设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三十四条已废止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