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森林建设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三十条已废止苗圃基地建设应当以推进全市种苗基地化、林木良种化、质量标准化、种苗产业化为基础,保障森林建设种苗需求,建设苗木花卉产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