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森林建设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二十九条已废止水系森林建设应当因害设防,以营造防护林为主,兼顾经济林建设,通过小流域治理、水资源保护利用、划定封闭保护区等综合措施,增加和保护生态植被。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